中國教育史話

第四章 宋遼金元的教育

從960年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到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歷時408年。這段歷史時期,共經歷了北宋、南宋,與兩宋同時並存的遼金夏,以及由北方蒙古族建立的元朝。這一時期的教育,除學校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外,在教育理論、書院、蒙學教育等方面,都出現了一些新內容。尤其是理學教育哲學的產生,對中國教育史的發展產生了非常巨大的影響。

一、三次興學與宋代的教育

趙宋開國80餘年間,儘管採取了「興文教,抑武事」的國策,廣開取士之途,但教育的發展並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學校沒有發揮它應有的教育功能,而變成了服務科舉考試的一種機構,科舉考試舉行時學生滿堂,考試結束後就了無教學活動。因此,從宋仁宗慶歷年間開始,北宋先後進行了三次興學運動。

第一次興學是在宋仁宗慶歷四年(1044年)由范仲淹主持實施的。慶歷三年,范仲淹參知政事(副宰相),向宋仁宗提了十大改革建議,倡言興學。這些建議,得到了仁宗的首肯,也得到了其他一些大臣(如歐陽修)的支持。次年,在仁宗的建議和諸大臣的規劃下,開始實行興學。這就是歷史上所稱的「慶歷興學」。

慶歷興學的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創建太學,二是命令州縣設立學校,三是改革科舉考試制度。雖然這次興學,不久就因范仲淹被排擠出朝廷而告結束,但它對北宋的教育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史書上稱,當時州縣立學的命令下達以後,全國各地紛紛響應,以至「海隅徼塞,四方萬里之外,莫不皆有學」。

第二次興學是在宋神宗熙寧年間由王安石主持實施的。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參知政事,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宰相),在神宗的支持下實行改革。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興學。史稱這次興學為「熙寧興學」。

熙寧興學的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改革學校制度,創立「三捨法」;二是改革科舉制度;三是整頓和發展武學、律學、醫學等專科學校;四是頒訂《三經新義》,以之作為學校和科舉的統一內容。這次改革,以宋神宗去世、王安石被黜而告失敗。不過,「三捨法」卻在日後的學校建設中得到了執行,成為宋代太學和地方官學管理的通用制度。

第三次興學是在宋徽宗崇寧年間由蔡京主持實施的。宋哲宗紹聖(1094∼1097)、元符(1098∼1100)年間,一些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大臣相繼被黜,過去王安石的支持者及其學生又逐漸在政治上得勢,蔡京就是其中之一。這一派人物上台後,又在一定程度上將當年王安石的一些做法運用到政治實踐中。其中如紹聖元年(1094年)恢復三捨法、紹聖三年蔡京修太學令,是在教育方面對王安石變法的繼承。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蔡京被委為尚書右僕射,開始興學,史稱這次興學為「崇寧興學」。

崇寧興學的主要內容是改革學校制度、興辦地方學校、改革科舉制度。同前次興學相比,崇寧興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這次興學,極大地推動了北宋地方學校的發展,也使太學教育得到了進一步擴充和完善。

三次興學,不同程度地推動了宋代教育的發展。值得注意的是,三次興學都同當時的黨爭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黨爭中佔上風的一派,對興學還是廢學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個人的政治野心對教育的影響,有時竟超出了教育發展本身的需求,實在是一件值得人深思的事。

二、學校教育體制的完善

在隋唐時代所建立的國家教育體制的基礎上,宋代進一步完善了它的學校教育體系。這種完善是建立在三次興學(尤其是崇寧興學)的基礎上的。同隋唐時代相比,這種完善主要表現在三方面:其一、在宋代以前,儘管有些朝代也設立作為基礎教育機構的小學,但這種小學主要設置於中央政府內,教授宗室或高官的子弟,並且不接受專門的教育管理機構(如國子監)的管理。但在宋代,不但在國子監內設立小學,而且在地方上也設立小學,這些小學作為國家教育體制的有機部分,接受國子監或地方教育管理部門的管理。其二、自宋神宗熙寧年間開始,為地方學校設立專門的教官,又從北宋末年開始,在地方上設置提舉學事司,管理地方學校和地方教育。專門教官和提舉學事司的設置,加強了地方學校在管理上同中央政府的聯繫,更加強化了地方學校教育的制度化性質。其三、賜給地方學校學田,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為地方學校教育提供了穩固的經費來源。

()國子監和中央其他部門的教育設施

宋代的國子監基本上保持了唐代國子監的設置思想,負責管理國子生[1]、太學、四門學、廣文館、小學、武學(教授兵書武藝)、律學的教育。國子監設判監事(後改為祭酒)、直講(後改為太學博士)、丞、主簿等職。國子監外,宋代在中央其他部門也設有一些學校或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和教育機構是:道學(學習道家經典, 類似唐代的崇玄學)、諸王宮學、宗學和內小學,以及太史局下的算學、書藝局下的書學、圖畫局下的畫學、太醫局下的醫學。

同唐代相比,宋代國子監和中央其他類型的教育有了很大的變化。其顯而易見者有:

一是國子生的入學資格被放寬,招收京城和中央政府內七品以上官員的子弟為學生。這種做法,使唐代國子學在招生上的等級制得到一定程度的破除。

三是太學成為國子監教育的主體,太學成為國子監內的常設學校,太學的管理成了國子監管理的主要內容。

四是各學內部管理制度逐漸體系化並趨於統一,「三捨法」成為比較通用的教學管理制度。「三捨法」是熙寧四年(1071年)在太學實行的教學管理法,後被推廣到國子監其他學校和中央其他部門中的教育機構(如醫學、算學、畫學等)。其具體做法是:將太學生分為上捨、內捨、外捨三等。剛進太學的學生為外捨生,開始時無名額限制,後定為700人;外捨升內捨,200人;內捨升上捨,100人。元豐二年(1079年)新修太學令,規定:外捨生2000人,內捨生300人,上捨生100人。外捨、內捨、上捨定期舉行考試,成績合格者,外捨升內捨、內捨升上捨,上捨則考試成績為上等的任命官職、考試成績中等的直接參加科舉考試中的殿試、考試成績下等的則直接參加科舉考試中的省試[2]。

()宋代的地方學校

宋代的地方行政有路、州(府、軍、監)和縣三級,由於路不直接設立學校,故宋代的地方學校實際只有州(府、軍、監)和縣才設。宋代地方學校真正開始發達是在慶歷興學以後,至崇寧興學時達到極盛。學校的類型,除通常所見的州、府、軍、監、縣學外,還有設於州軍縣的小學。各學設有教授,掌管教學以及學校的經費。

在宋代地方學校發展史上,有三件事是非常值得一提的:

其一、分齋教學制度的創立。分齋教學制度,是胡瑗在蘇州州學和湖州州學任教時建立的。由於受到科舉考試重詩賦的影響,當時的學校教育也以詩賦作為教學的主要內容。胡瑗有感於詩賦的不切實用,當他任湖州州學教授時,開始從教學內容上進行改革,以經義和時務作為教學內容。他在學校中設立經義和治事二齋,經義齋選擇那些思維開闊、胸襟寬廣的可造之材為學生,研習儒學經典;治事齋則讓學生在邊防、水利等實用知識中選一門作為主修,再兼修另一門。所以從湖州學校出來的學生,大多精明能幹,參加科舉則常獲優等,從政做官則適於世用。以至慶歷四年中央修建太學時,也將胡瑗的做法實施於太學的教學中。

其二、地方小學教育制度的發展。宋代的地方小學的設立時間,至少可以推到宋仁宗至和元年(1954年)。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又命令諸州、軍設立小學。徽宗崇寧元年,令州縣置小學,十歲以上的兒童皆入學。當時的小學非常發達,有「城裡人家半讀書,學校未嘗虛里巷」的讚譽。不僅如此,宋代中央政府對地方小學教育也實行制度化管理,崇寧五年(1106年)立小學課試法、政和四年(1114年)州郡小學分三捨,便是對小學實施管理的具體規定。

現存的《京兆府小學規》(作於至和元年),可以讓我們一窺宋代地方小學的內部管理及教學[3]。這個學規規定:學生入學時,先見小學教授,交上自己的履歷和家長的保證書,由學校的其他管理人蓋章註冊。學校在學生內選二到四人為學長(幹部),傳授其他學生課業,並檢查紀律。小學教授每天講說兩三張紙的經書,講解經書的字音、字義和段落大意,並把學生需要學寫的字寫給他們,還需要出出作詩賦和對聯的題目,以及為學生選好需要熟記的故事。學生有過錯,則根據錯誤的大小進行處罰,十五歲以下的處以撲撻,十五歲以上的處以罰款,仍登記在簿。學生按時給假,騙假或超假的,則告訴家長,並依學規進行處罰。學生的課業分三個等級:第一等,每天抽籤問所學經義三道,念一二百字的書,寫十行字,作五言或七言的古詩或律詩一首;每三天考賦一道(或四大段),看賦一篇,看歷史書三五張紙(在其中記故事三個)。第二等,每天念約一百字的書,寫字十行,做詩一絕,作對一聯,念賦兩大段,記故事一個。第三等,每天唸書五七十字,寫十行字,念詩一首。

其三、地方學校教官選試制度的實施。可能是由於地方學校的發展對教師的需求增多,導致對教師資格要求的增高,宋代在熙寧八年(1075年)開始通過考試來選拔地方學校的教師。由於選拔甚嚴,所以儘管熙寧時代地方學校甚為發達,到了元豐元年(1078年),全國各地的教官亦不過任命了53人。雖然教官選試法並未自始至終得以實行,而且在實行的過程中也不時產生偏差,但這種做法,在保證教師隊伍的質量上顯然是有意義的。

更為重要的是,在可見的史料中,要求對教師進行培訓的觀念已經在宋代出現了。大約在教官選試制度實行的前五六年,北宋的大理學家程顥就曾向皇帝建議,從中央和地方選擇那些有德有才的人進行培養,然後以其中的優秀者為太學教師,其餘的則派往州縣學作教師。這一主張,在南宋大理學家朱熹那裡,就變成了先將這批人集中起來,教以教人之法,然後再分遣各處為師。可以想見的是,從周秦以來的尊師思想,到宋時教師培訓觀念的出現,再到近代師範學校的發達,中國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不斷地為中國教育的發展積累著思想和實踐的資源,也使得近代師範學校,這個從外國泊來的東西,在有著古老文化傳統的中國大地上,找到了它生存的土壤。

宋代的學校制度,在具體細節上非常複雜,決非此處寥寥數語可以說清。而且,由於歷史無法再現,宋代學校的實際發展狀況究竟如何,我們也無從知曉。由此可見,歷史研究的悲哀,有時並不完全在於歷史資料的缺乏,而在於它無法絕對自信地判定:留存至今的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真實的歷史。

三、 遼金元的學校教育

在兩宋時代,中華大地上還並存有遼、西夏、金、西遼、大理幾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十二世紀後,北方蒙古族強盛起來,建立了蒙古汗國,並最終滅掉南宋,建立元朝。

() 遼金的學校教育

公元916年,契丹族的耶律阿保機自立為皇帝,國號契丹[4],史稱遼太祖。遼太祖建國之初,於神策三年(918年)在上京設立國子監,下設國子學。國子監設祭酒、司業、監丞、主簿,國子學設博士、助教。遼太宗時,又在南京(幽州)設立國子監(又稱「南京學」、「南京太學」)。遼道宗清寧五年(1060年),在上京、東京、南京、中京、西京設學,稱「五京學」,頒《五經》傳疏,設博士、助教。清寧六年(1061年)又設中京國子監。國子監之外,遼也在府、州、縣設立學校,各學設博士、助教。

同遼相比,金朝的學校似乎發達一些。金是在公元1115年由女真族的完顏阿骨打建立的。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年)始設國子監。世宗大定六年(1166年)始設太學。國子監有詞賦經義生100人,有小學生100人。招收宗室子弟和外戚、皇后的近親、功臣和三品以上官及其兄弟的子孫,其中年齡不到十五歲的進小學。國子監設祭酒、司業、丞(2 人),掌管國子監的學政。國子學博士2人、助教2人(女真、漢族各1人)、教授4人,負責具體的教學和考試;另設有國子校勘(掌管校勘書籍)、國子書寫(掌管記錄國子學中的大事)。太學則僅設博士4人、助教4人,招收的學生為五品以上官員及其兄弟的子孫,以及具有參加科舉考試資格或曾經考完過科舉的人。大定十三年(1173年)又設女真國子學,置策論生100人、小學生100人。

此外,在中央其他部門也設有一些教育設施。如:司天台設學生76人(漢生50人,女真生26人),設天文、算歷、三式、測驗、漏刻五科,置教授1人;醫學十科,隸屬太醫院。

金朝的地方學校主要有府學、州學、節鎮學、防禦州學等,各學設教授1人,從新進士中選取,掌管教學。另外還有女真學,設於世宗大定四年(1164年),招女真良家子弟為學生。地方學校的學政,則設提舉學事官管理。

遼金兩朝的教育基本上都是漢化教育,各學校所使用的教材都是被漢唐學者註釋過的經書、史書等等。在此同時,遼金統治者還興建廟學,以尊崇孔子。由此可見,在中國古代,以儒家文化為中心的漢族文化,對周邊少數民族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 元代的學校教育

1260年,忽必烈自立為蒙古族的大汗。1264年,在燕京建立國都,改年號為至元。1271年又改年號為大元,興建「大都」都城。七年後,南宋滅亡,中國進入一個由少數民族統一的時代。

元代的學校教育可以追溯於太宗窩闊台。太宗六年(1234年),設國子總教,命侍臣子弟18人入學讀書。世祖忽必烈繼位後,學校教育開始朝比較規範的方向發展。其設立學校的情況如下表:

    中央各部門的學校和教育設施

名 稱

始設年代

管理人員與教師

教學內容

備註   

國子學

1269年 

祭酒、司業、博士、助教

孝經、小學、四書、五經等

 

蒙古國子學

1271年

博士、助教、學正、學錄

蒙古文及蒙文《通鑒節要》

 

蒙古國子監

1277年 

祭酒、司業、監丞   

同上

 

國子學

1287年

博士

孝經、小學、四書、五經等

因遷都重設

回回國子學

1289年 

博士、助教

亦思替非文字(波斯文)

 

回回國子監

1314年 

同上

同上

1320年罷

司天台

1260年

提學、教授、學正

天文、算歷、三式、測驗、漏刻

 

太史院

1278年

教授、學正

天文、星歷

 

                                        

地方學校及其他教育設施

名稱

始設年代

教師

 教學內容

備註

諸路學校

1261年

教授、學正、學錄

 

路、府、州、縣學

蒙古字學

1269年

教授(1270年設)

蒙文《通鑒節要》

 

小學

1291年

 

 

設於 路、縣學內

官辦書院

1291年

山長

 

 

社學

1286年

 

孝經、小學、四書等

50家設一所

醫學

1261年

教授、學正、學錄

素問、難經、神農本草等

由醫學提舉司管理

陰 陽 學

1291年

教授

天文、歷算等

 

 

總的來說,元代的學校基本上繼承了宋代的做法。在管理上,在中央,國子監仍是相對獨立的教育管理機構;在地方,則設立儒學提舉司,有儒學提舉學校官和蒙古提舉學校官,後者設於至元十八年(1281年),僅限於江浙、湖廣、江西三省。此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還在高麗設儒學提舉司,也可見元代在擴張儒學對周邊文化影響上的貢獻。

從中國古代教育發展的整個歷史來看,元代的學校教育是其中不可忽略的一環,在很多方面,它都對明代的學校教育具有直接的開啟作用:

首先,從宋代界限開始模糊的國子監與太學,在元代被合併,這種做法在明代得到繼承。

其次,元代進一步發展了宋代太學中的「積分」制,實行「升齋等第法」,這種做法也為明代所繼承。升齋登第法的具體做法是:將國子學分為六齋,上兩齋為時習、日新,學《易》、《書》、《詩》、《春秋》及經義。中兩齋為據德、志道,學《四書》及詩律。下兩齋為遊藝、依仁,學讀書講論及作對。各齋人數不等。每季通考學生的學業及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次遞升。漢人升到時習、日新齋,蒙古、色目人升到據德、志道齋。在此之後,需要在本齋坐滿兩年以上且無過錯,才准參加積分考試。積分的方法是:每月依據不同的要求對學生舉行考試,考試成績按答題質量分為上、中、下等,上等記1分,中等記0.5分。年終通計全年積分數,滿8分的升為高等生員。然後通計坐齋時日,滿三年的則可以聽選官職。如積分不夠或無官職可選,則本年積分作廢,下年重新積分。

第三、在地方上設立社學和陰陽學,這種做法在明代也得到了大力推廣。

四、書院的發展

當官方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發展學校時,一些學者也利用自己的影響建立一些具有學校性質的教育機構,以從事教育活動,或傳播自己的思想。這類機構如私人課社、書堂、門館、私塾、書院等等。其中書院不知因何而留存下來的歷史記載比較多,所以在現代人的研究中佔了一個重要成分,也因此而得到了非常高的讚譽。

通行的觀點認為,書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獨特的教育機構,這個機構常常集教育、研究、藏書三大功能於一體,在教育程度上高於「蒙學」(兒童教育)。而其最本質的特徵,則是「廣收圖書、聚徒講學」[5]。不過,這個定義似乎並沒有把那些僅僅祭祀名人的書院、以兒童為教育對象的書院、名為書院而實僅僅是一個書房的書院以及僅僅是一兩個人讀書場所的書院和道士、和尚們建的書院考慮在內。

「書院」的名稱,最早見於唐代。唐玄宗開元年間,設立「麗正殿書院」(後改為「集賢殿書院」),掌管校書和修書,雖有書院之名,而無教學之實。在《全唐詩》中,也可以見到各種各樣的「書院」名稱。然而,被研究者們視為唐代即有教學式書院的最有力的證據的陳氏東佳書堂(在江西德安),卻是一個以「書堂」為名的私人家塾。所以唐代的許許多多的「書院」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實在難以定論。

一般說來,真正具有教學活動的書院,北宋確鑿無疑已經存在。那時候,可能是出於「右文」的目的,統治者對書院的建設也採取了鼓勵的態度。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白鹿洞書院、石鼓書院、應天府(睢陽)書院和岳麓書院,有三個在北宋獲得皇帝親筆書寫的匾額,而白鹿洞(當時作為廬山國學)也獲得了皇帝命令賜給的圖書。此外還有嵩陽書院賜額於至道二年(996年)、茅山書院賜田於天聖二年(1024年)。從那以後,書院就成了一個與州縣學並行的教育場所,並且由於興建者的重視,它所發揮的教育功能以及發展的穩固,有時甚至超過了有名無實的正規學校。

不過,書院的真正發達,還是在南宋朱熹重修白鹿洞書院之後。淳熙六年(1179年)三月,朱熹受命出任南康軍長官。不久,因有感於白鹿洞書院長期廢壞,沒有發揮教化民眾的作用,乃奏請修復。一年之後,這個在北宋皇 (1049∼1053年)末年毀於兵火的書院,在沉寂了120餘年後,又重新展現在人們面前。不僅如此,它的修復,也促進了南宋書院的快速發展,以至在南宋時期,獲得皇帝賜額的書院就達22所之多。

但朱熹對書院發展的最大貢獻,卻並不是在這件事上。在修復白鹿洞書院時,朱熹同時為它制定了一個學規,這就是著名的《白鹿洞書院揭示》。這個學規,從為學的終極目標及其實現手段兩方面,對白鹿洞書院的辦學宗旨進行了規定:

為學的終極目標:

讓父子之間充滿親情,讓君臣之間以義相處,讓夫婦之間內外有別,讓長幼之間尊卑有序,讓朋友之間誠實無欺。

實現目標的手段:

廣泛地學習,詳密地考察,審慎地思索,細緻地辨析,忠實地實行。

其中「實行」又包含修身、處事、接物三大原則:

修身:

言語真誠可信,行動恭敬忠實,抑制不平之心,克制不良之欲,追求良善之德,改正纖微之過。

處事:

追求行為的正當,無須考慮行動會獲得什麼利益;講求處事的原則,無需計較行動會帶來什麼好處。

接物:

自己不願做的事,不要強加到他人頭上;做事有不合適的地方,捫心而問錯在哪裡。

紹熙五年(1194年),《揭示》又被朱熹揭於岳麓書院楣間。淳 元年(1241年),宋理宗在視察太學時,將《揭示》賜給了太學生。從此,這個言簡意賅的學規,不僅成了辦理書院的統一的指導方針,而且也影響到了正規學校的辦學思想。

入元以後,書院在元代統治者的提倡下得到進一步發展。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世祖下令:「凡是過去著名的學者和著名的人物居住、做官過的地方,都設立書院;此外,民間有願意出錢出糧贊助建學的,也立為書院。」在這個命令的鼓舞下,元代的書院興旺發達,以至後人有「書院之設,莫盛於元」 的說法。

但探尋書院發展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也許應該歸之於統治者的思想導向和支持。宋代書院的盛衰,同當時統治者的包容聯繫甚緊。元代則更有過之,不僅建設之令出於上層,而且書院的山長也由政府任命。所以中國古代書院的發展,從一開始時就籠罩在政治的陰雲之下,故而當歷史進入明代以後,就在政治鬥爭的背景下,發生了四次大的禁毀書院的事件。

五、蒙學教材的分化

中國的古人對兒童教育極其重視,這種重視,從中國古代只用大學和小學來區分教育程度的做法上就可看出。遠古的資料記載:古代的小孩子,八歲入小學,學習記時、方位、寫字和計數以及尊敬長輩的儀節。由於這樣的規定,中國的古人很早就編出了一些適合小孩子們的蒙學課本。最早的蒙學課本,是周宣王的太史所作的《史籀》十五篇。這部書據說在漢建武帝時還存有九篇。秦代的時候,又有李斯所編的《蒼頡》、趙高所編的《爰歷》、胡毋敬所編的《博學》,其間的文字大多取之於《史籀篇》,而用當時的篆書寫出,所以字體不一樣。漢初,民間的蒙師將這三篇文字合在一起,以60字為一章,編為《蒼頡篇》。後來又有司馬相如編《凡將》、史游編《急就》、李長編《元尚》、揚雄編《訓纂》。從漢到隋代,正史中記載的小學教材就達108部,其中如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晉呂忱的《字林》、梁周興嗣的《次韻千字文》、陳顧野王的《玉篇》等,對後代的小學教育影響深遠。入唐以後,這類教材也層出不窮。其中如顏元孫的《干祿字書》、虞世南的《兔園策》、佚名人所作的《太公家教》和《兔園冊府》 ,也是極具影響的蒙學教材。

但這些教材,其主導的目的是教兒童識字以及在此同時獲得一些歷史、地理知識,只有極少數當中包含有一些行為規範訓練的內容 (如《千字文》、《太公家教》)。這種情形,在宋代開始改觀。這就是,由於理學的興起與發展,以強調兒童道德品質養成和行為規範訓練為中心內容的蒙學教材,開始大量出現並運用到實際的教學中。這當中,需要特別提起的有兩個,即朱熹的《小學》和王應麟的《三字經》。

《小學》由朱熹和他的學生劉清之共同編輯而成,書成於淳熙十四年(1187年)。全書分內、外兩篇。內篇四:《立教》、《明倫》、《敬身》、《稽古》;外篇二:《嘉言》、《善行》。其中《立教》、《明倫》、《敬身》,採摘一些較為抽像的有關行為規範方面的一些言論,以讓兒童明瞭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做起來是有意義的;《稽古》、《嘉言》、《善行》採摘古今名賢的言論或故事,作為對前面比較抽像的規範的一種補充,以讓兒童藉以理解那些規範。從朱熹的編輯意圖來說,《小學》實際上貫徹了他的「小學學其事,大學窮其理」(小學階段讓人知道怎麼做,大學階段讓人明白為什麼應該這麼做)。因此,在《小學》的編制上,朱熹以抽像的行為規範和可以感知的名賢故事相結合,乃是建立在他對兒童心理發展的理解上的。儘管《小學》一書有些內容過於煩瑣,不便實行,但朱熹在其編制上的思路還是可取的。

從現存的資料看,《小學》在南宋時代就被用於實際的教學。在元代,此書就被廣泛推廣於官學和社學。明清時代,這部書也成了作為基礎教育機構的社學、義塾、小學中的通行教材。不僅如此,由於它的流行,從元以後,對這本書進行註釋的著作也不斷出現。這種情形,也促使小學教育的教材不斷朝兩個方向發展:一是傳統的以知識教育為中心的教材系列(識字、歷史知識、地理知識、自然常識、姓氏對聯等),二是以品德教育為中心的教材系列(道德觀念、行為規範)。

《三字經》相傳是為南宋末年王應麟所作。不過,以三字韻語來編輯蒙學教材,卻非《三字經》首創。在漢代史游的《急就章》中,就有部分三字韻語。南宋時期,還有在蒙學中用《三字訓》作為教材的。朱熹的學生陳淳,也用三字韻語編過《啟蒙初誦》。因此,《三字經》的編纂,很可能借用了同類教材的編纂經驗。

《三字經》是一部集識字、自然常識、歷史知識、讀書方法和倫理教育於一身的綜合性蒙學教材。編纂者以極其凝練的語言,將這幾方面的內容糅合到一起,既便於兒童習讀,也便於兒童理解和吸收。其中有些句子,至今仍廣為流傳: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子不學,非所宜。幼不學,老何為!

從宋末以來,《三字經》以其獨特的優勢,在兒童教育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而且在後代,儘管有些人在蒙養機構(如社學)的教材使用上排斥也同樣有影響的《千字文》、《百家姓》、《千家姓》,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小學》,但《三字經》卻沒有給排斥在外。

附帶說及,通常所說的「三、百、千」,是指《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另有「三、百、千、千」的提法,是指《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其中《千字文》即梁朝周興嗣所編,《百家姓》為北宋時人所編。《千家詩》通常認為南宋劉克莊所編,也有認為是南宋末謝枋得所編。其書精選唐宋人詩作編輯而成,多有膾炙人口的佳作,確實一部優秀的蒙學教材。

六、理學(上):被更新的儒學教育哲學

從孟子以來,中國古代的儒學者就不斷地在尋找人的道德行為發生的依據和動力。然而,直到佛教學說橫行於中國大地的時候,這些腦子裡只有條條框框的道德原則、不大想到人們做事會不會出於自願的哲學家們,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解釋。所以,雖然韓愈竭其所能地剖擊佛老,幾乎自任為儒家道統的傳人,但在宋代的一些思想家們看來,這位老先生學問浮華,「華則涉道淺」[6],實在難以上繼孟軻,再傳道統。於是在北宋時代,一些人就從佛教、道家、道教以及玄學那裡,抉剔扒疏,為儒學的倫理道德體系找到了一個以「道」(理)、「器」(氣)、「心」、「性」為基本內容的理論基礎,建立了一套與過去儒學不大相同的學說,這就是理學。

理學是套哲學,但這套哲學所討論的中心問題,卻不是世界的起源及其存在方式、人認識世界的可能性以及認識方式的問題,而是人自身存在的價值問題:人存在的意義、道德發展的基礎及其實現手段、如何確認行為的道德價值等。因此,在理學哲學中,關於教育問題的討論佔了一個重要部分,並由此建立起了一種新的教育哲學。

作為一種思潮,理學教育哲學實際上是北宋時期諸多思想家共同勞動的結果。這些人如胡瑗、孫復、石介、邵雍、司馬光、周敦頤、張載、程顥和程頤等等。但在其中,有些人對這一哲學的貢獻特別大,以至逐漸形成不同的思想派別。這些人及其創立的流派是:周敦頤的濂學、張載的關學、程顥和程頤(通稱「二程」)的洛學。到南宋時代,由於朱熹的特別貢獻,人們又把朱熹所代表的思想派別稱為閩學。這四派因為後來被統治者奉為正統,所以今人又稱之為正統派理學,以區別於由南宋時期陸九淵建立的「心學」和其他理學流派。

理學教育哲學的中心內容,是在預先肯定傳統儒學的倫理規範(如「三綱五常」)依然有效的前提下,通過對人的存在狀態(人是什麼)及人的生成原理的論證,將規範人的外部行為之價值方向的倫理原則置入人的內心,由此在天、地、人三者之間構築了一個共通的和諧聯繫,將人道原則(你的行為應該如何才具有道德價值)與天道自然合而為一。基於此,理學教育哲學從價值論的角度(教育應該是什麼)來討論教育問題,它的全部論題,最終都歸結到人的道德發展上。

理學教育哲學的邏輯起點是「性即理」(在「心學」中,這個命題被置換為「心即理」),其中心論題是「存天理,滅人欲」。

「性即理」的基本含義,是指人的本性在本質上同「理」(天道)具有同一性。由於「理」同時代表著特定的倫理原則,所以「性」與「理」在本質上的同一,就意味著人天生就具有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具有道德價值、從而決定是否實踐之的能力。從這一點來說,人在本質上是善良的。這種善良的本質同聖賢的本性是一致的,人人都具備,所以人人都天生具有成為聖賢的可能性。這個天性,就是「天地之性」。但是,由於不同的人在生成稟受上有偏差,導致了現實世界中的人性各種各樣。這個由現實中不同的人表現出來的人性,叫做「氣質之性」。「氣質之性」一方面將善良的天性包含於人自身,另一方面也將一切慾望的根源包含了進來。正是這些慾望遮住了天性,使人們不能夠明察他的天性的本質,才導致了不良行為的發生。教育就是要讓人清除這些慾望的根源,以恢復天性的本來面目。

可以看出,在這樣的命題中,理學教育哲學實際上將道家和道教的「道」論、佛教的人人皆有佛性和明心見性說、傳統儒家的性善論和復性說糅合在一起,然後以一種更加精緻的理論體系展現在人們面前

「存天理,滅人欲」與「性即理」邏輯地關聯在一起,因為人們清除氣質影響的最根本的原則和手段,就是「存天理,滅人欲」。這個命題的含義是,如果人們能夠將一切慾望都破滅了,就必然能獲得天性的完滿。不過,「人欲」特指人的行為的不純潔動機,而不是常識意義上的物慾、情慾。所謂不純潔的動機,諸如在看到一個小孩子掉到井裡時,自己為了結交小孩子的家長、或為了追求他人的讚譽、或因為害怕得到一個壞名聲,才去救這個小孩子,這些動機都是不純潔的。而任何合理的需求,都是「天理」。因此,「存天理,滅人欲」所追求的是人的道德行為的絕對完善,它要求:人內心的道德意識和判斷,應該與行為的道德價值定向具有絕對的同一性。通俗點說,就是:一切具有道德價值的行為,都是按照「我應該做」的原則而實施的行為。

同過去的儒學思想相比,理學提出「存天理,滅人欲」,實在於它看到了:真正具有道德價值的行為,既應該出於自己根據一定的道德規範、準則對它的選擇,也應該出於自己內心的自願。由於理學家們並不否認儒學的「三綱五常」仍具有道德規範意義,而他們也認為,一個僅僅根據「三綱五常」而採取的行動,並不必然地具有道德價值(它可能動機不純),因此,為了解決在「三綱五常」的客觀規範與人的行動的自願原則之間的矛盾,理學家們設定了「性即理」的命題。因為性即理,故人們只要保證他的行動出自其天性的自然要求,就必然能保證它具有道德價值。而因為人欲干擾了天性,所以需要破滅之。

由此可見,「存天理,滅人欲」的哲學內涵是相當深刻的,並不能僅僅從字面上去理解。至於它後來被腐儒們誤解、被政治家曲解為禁慾主義,則是哲學發展的悲哀,與這個命題的本來意義並不相干。

七、理學(下):朱熹的教育觀

理學教育哲學發展到南宋時期,出現了一個集大成的人物,他將北宋以來的理學教育哲學進行了全面的整理和詮釋,使得理學教育哲學更加體系化、細密化。這個人物,就是朱熹。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後改仲晦,號晦庵,祖籍徽州婺源(今屬江西省),生於福建尤溪縣。他一生大多數時間在地方上做官,任職的同時,著書講學。不過,在他生前,他的學說並不被統治者所欣賞,宋寧宗慶元三年(1197年)禁錮「偽學」,朱熹被斥為「偽學之首」。直到他死後九年,「偽學」之禁才開。嘉定二年(1209年),賜謚朱熹為「文」,所以後人又稱朱熹為朱文公。

朱熹一生著述宏富,門徒眾多。他對中國古代教育的貢獻是多方面的,不僅實踐上貢獻甚巨,而且理論上建樹亦高。在這裡,我們擇其中易於理解的幾個方面略述如下:

(一)大學、小學教育階段的劃分原理

中國傳統教育中的教育階段劃分只有「大學」和「小學」,不過它們的真實含義,同我們今天所說的大學和小學是不完全相同的。在朱熹以前,劃分它們的原則基本上有兩個,即從年齡階段上來劃分(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和從心理成熟階段上來劃分(如《白虎通德論》[7])。這兩個劃分原則都被朱熹吸收進自己的學說,不過,朱熹剔除了這兩個劃分原則裡所包含的知識教育內容,而只是從人的道德發展的角度來進行論證。

按照朱熹的看法,大學與小學的根本不同,就是「小學是直理會那事,大學是窮究那理」。也就是,在小學教育階段,只需要教給兒童怎麼樣去做,而無需告訴他們為什麼應該這麼做。比如,對待朋友應該誠實,只需要讓兒童按照這條準則去做就行了。但在大學階段,就不是如此,而需要讓人明白為什麼應該這麼做,比如對待朋友為什麼應該誠實,又如何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誠實。之所以要進行這樣的劃分,是因為有些道理是小學階段的兒童所不能理解的,只有到人「有識」(具有自我判斷的能力)之後,才能夠理解它們。從這一點來說,朱熹對大小學教育階段的劃分,在精神實質上是以兒童的心理成熟程度為依據的。

儘管有教育程度上的不同,但這並不意味著小學與大學是完全無關的兩個階段。恰恰相反,在朱熹看來,小學乃是大學的基礎,而且小學的功夫做得深,大學就愈能夠取得成效。遠古的人因為在小孩子的時候學得好,就已經具備了聖賢的坯模,只是沒有聖賢那麼多「識見」,所以長大後再入大學學習,以「長許多識見」。而如今的人之所以不如古人,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了小學的一段功夫。

兒童的道德發展,本身就是教育所應當研究的內容之一,雖然朱熹以之來區分教育階段並非的論,但他的有些看法還是值得注意的。

(二)讀書法

朱熹的讀書法對後代也是影響深遠,從《朱子語類》的記載來看,他同他的學生經常就這一問題進行探討。在他同人的通信當中,也時常可以見到討論讀書方法的文字。這些內容後來被他的學生歸納為六大條,即:居敬持志、循序漸進、熟讀精思、虛心涵泳、切己體察、著緊用力。

居敬持志 即讀書時要保持一種恭謹的心態,精神專一。讀書要立定志向,樹立遠大的目標。

循序漸進 即讀書不要急於求成,而應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這個順序是:第一、先讀基礎的、內容易把握的書。第二、讀完一本,再讀另一本。第三、從字句、章節、篇章依序讀起,把前面弄懂後,再繼續讀下去。

熟讀精思 讀書應該反覆讀,讀一遍與讀十遍,收穫是不同的。讀書時還要有懷疑精神,要是在人所不疑的地方看出問題,才算是有功夫。

虛心涵泳 即不要帶著自己的看法去讀書,避免先入為主。讀書應當仔細體會書中的意思,讓自己的思路隨著書中的意思走。遇到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說法時,應平心靜氣地玩味,不要匆匆下結論。

切己體察 讀書時,要切身體會書中所講的一切。比如書中所記的好人好事,則將自己 的所作所為進行對比,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著緊用力 讀書要「如撐上水船,一篙不可緩」。

不過,朱熹的讀書法,是同他的整個理學思想聯繫在一起的,其種所蘊含的哲學意義,也不是這幾句話所能揭示的。

(三)《四書》的價值

從張載、二程以來,理學家們對《論語》、《孟子》二書和《禮記》中的《大學》和《中庸》二篇文字表現出極大的關心,並且在不同程度上對他們進行解釋。這一傳統,也得到了朱熹的繼承,並且,同他的前輩相比,他做得更完善:他為《論語》、《孟子》作章句,為《大學》、《中庸》作註釋,而且還對它們的價值進行了區分。這四篇文字,通稱《四書》,全稱《四書章句集注》 。

在這四書中,朱熹認為《大學》告訴人為學的總綱和順序,是確立為學規模的書;《論語》告訴人怎麼做,是讓人立根本的書;《孟子》討論以「王道」治理天下的方略,可以導人立大志向;《中庸》則闡發「天道」與「人道」相互溝通的原理,能讓人認識道德生活的意義和原因。這四部書在內容上互不相同,所具有的教育價值也不一樣,它們在閱讀上亦有一定順序:先《大學》,次《論語》,再次《孟子》,最後是《中庸》。

朱熹一生對這四書情有獨鍾,死前幾天,還修改了《大學》注中的幾個字。朱熹的這一番心血確未白花,元代以後,《四書》成了科舉考試出題的依據之一,並且成了學校中的法定教材。



[1] 宋代無國子學,只有國子監。此外,北宋國子監是在後周國子監的基礎上修建的。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曾改國子監為國子學,但淳化五年(994年)又改了回來。所以在宋代,國子監既管理著下面所設的幾所學校,同時也兼有教授國子生的職能。

[2]省試:由尚書省禮部主持的科舉考試。考生一般是由學校選拔而來的學生(稱「生徒」)和由地方官選拔而來的士人(稱「鄉貢」)。殿試:也稱「廷試」,由皇帝親自主持的、對通過省試的考生進行的考試。

[3] 宋代地方小學的教學及管理,因朝代和地方的不同可能會有差異。我們在宋代大理學家朱熹的著作中,就曾見到另外的記載:小學教師教小學生讀書,每旬考試一次。考試的方式,如科舉考試中的墨義(根據經書、註疏的本文回答問題,不進行解說)。先定好等級,然後根據考試成績決定學生的去留。

[4]國號後來屢有改動:947年改稱遼,982年又改為契丹,1066年再改為遼。

[5]《中國書院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版,第2頁。

[6] 《二程集》,第88頁。

[7]《白虎通德論•辟雍》:八歲毀齒,始有識知,入學學書計。十五成童志明,入大學學經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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